一
背景
中国和美国互为对方的最大贸易伙伴,而中美贸易争端是中美经济关系中的重要问题。中美贸易争端主要发生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领域(诸如采用301调查);二是中国没有优势的进口和技术知识领域(例如采用337调查)。前者基本上是竞争性的,而后者是市场不完全起作用的,它们对两国经济福利和长期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
而美国自唐纳德特朗普上台以来,奉行美国优先的各项政治经济战略,采取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不断挑起贸易战,导致中美之间贸易摩擦和争端不断升级。形势可谓“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1美方动作:
3月23日,美率先挑起贸易战烽火,宣布将基于对中国发起的301贸易调查,对从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
5月30日,美宣布将对从中国进口的价值500亿美元商品征收25%关税;
6月15日,美发布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818个类别约340亿美元商品自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同时就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7月10日,美公布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10%关税建议产品清单;
8月2日,美又计划将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的关税加征额度上调至25%。
8月8日, 美又公布了对279个类别价值约160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加征25%关税的清单,从8月23日起正式实施,清单中多为半导体及相关产品(包括了LED封装器件所在的85414020和LED芯片所在的85419000)。
9月17日,美国政府对华2000亿美元输美产品加征10%关税的措施最终落定,该措施将于9月24日起实施,而至2019年1月1日,相关产品税率将上调至25%。美方同时警告,若中方采取报复措施,美方将对另外2670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关税。
2中方回应:
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布。
8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项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20%、10%、5%不等的关税。若美方将其第二轮加征关税措施付诸实施,中方将即行实施上述加征关税措施。
8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333项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各类机动车及车类用品占了整个清单的一半以上。该决定与美方8月23日起同步实施。
9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共约6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或5%的关税,自9月24日起实施。并强调如果美方执意进一步提高加征关税税率,中方将给予相应回应。
二
加征关税涉及的照明行业相关产品
1第一轮500亿美元
第一轮美对华加征关税500亿美元产品清单中,主要涉及到的是中上游的芯片和封装器件产品,而这一领域中国厂商出口比例甚小,销往美国方向则更少,影响有限。
2第二轮2000亿美元
美对华2000亿美元产品加征关税产品清单相较于第一轮的500亿美元产品清单,对我国照明行业对美出口的影响要大得多。除白炽灯类光源(HS编码:853922和853929等)和LED替换类光源(HS编码:85395000)等产品外,本次加征关税名单涵盖了绝大部分照明行业相关的产品,比之前的拟征税名单仅少了85041000放电灯或放电管用镇流器、85121020自行车用电气照明设备和85121040自行车用视觉信号装置等寥寥无关大局的几项。
三
美国市场的重要地位
美国作为我国照明产品出口的头号市场的地位不可动摇,在各品类照明产品出口上几乎都是位列榜首且一览众山小,2017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全部照明产品出口额约为108亿美元,占到整个照明产品出口额的1/4强(整个出口额412亿美元),在我国照明产品对外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本次加征关税清单中涉及输美产品约80亿美元,约占中国照明产品对美出口额的75%,约占整个中国照明产品出口额的20%。
照明行业外销可谓是“得北美者得天下”。我国照明产品出口排名前20的企业,几乎都有巨量的美国市场做支撑,其业务一些是给PHILIPS、LEDVANCE、GE这类跨国企业贴牌;一些是给当地具备强大渠道能力的HomeDepot、Costco、Lowe’s等大型家居商超贴牌;还有一些则是走进口商的通路。相当数量的照明出口企业的美国市场出口额占其整个出口额的60%-90%,部分企业甚至要超过95%。
所以无论是全行业的出口还是单个企业的出口,美国市场都是毫无疑问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