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消防应急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等9个省、直辖市59家企业生产的59批次消防应急灯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的要求,对消防应急灯具产品的一般要求,应急工作时间,性能试验,充、放电性能,转换电压性能,充、放电耐久性能,接地保护,耐压性能,防护等级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一般要求,充、放电性能,充、放电耐久性能,应急工作时间。